广告合作联系QQ:1325426082  |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 » 其他 » 其他 »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品 牌: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单 价: 面议 
起 订: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辽宁 沈阳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9-09-26 14:58
浏览次数: 35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力开展普法工作,法律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人都知道通过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的管辖是怎么样的。沈阳工程合同律师通过你的问题,为你带来以下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怎样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管辖权确定的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 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 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 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通则》 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 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 方的所在地履行。

  《合同法》 六十 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六十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 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 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 方负担。

  合同履行地的理解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和接受履行义务的地点,即义务清偿地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双务合同,即由发包人提供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并由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所区别,有的明确了交付设计图纸的地点,有的对交付图纸的地点没有约定。

  根据《合同法》 六十 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交易习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点应该是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

  综上沈阳工程合同律师总结我们可以知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 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 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 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咨询热线400-10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供应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