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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辖咨询沈阳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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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牌: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辖,沈阳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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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辽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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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9-09-1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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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般来说企业会将建筑工程的 部分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另 家企业,当然法律是允许这样做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行。所以下面是沈阳建筑工程律师为大家介绍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辖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辖

  沈阳建筑工程律师认为,根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十八条 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二、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从上述《合同法》法条不难看出,只要将自己承包的工作分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话就需要发包人同意并且要承担连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则构成“违法分包”,所造成的后续问题会比较繁琐,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

  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合同法》 二百七十二条还谈到 个资质的问题,那么施工劳务企业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2001年3月8日建设部颁布的规章,即使是劳务分包作业也是需要资质的。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

  在我国更为常见的是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肢解,抽出利润;然后将剩余的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分包”给其他企业去施工。更为有甚者,是此以劳务分包企业再将剩余工程分包给其他人去施工,层层扒皮、抽取利润,从而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

  三、劳务分包的特征

  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唯 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

  3、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4、劳务分包无须经发包人的同意。

  以上便是沈阳建筑工程律师为大家带来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辖的相关知识。读者如果需要建筑工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沈阳建筑工程律师。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 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 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 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咨询热线400-10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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